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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是什么让信任变得如此脆弱——广元朝天区警车撞人事件舆情应对分析
时间:2011-11-11 来源:四川日报

  10月22日13时,广元市朝天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仕国驾驶牌号为川H0468的警车,在朝天城区发生交通事故,致行人魏某受伤。不大的一个车祸,因信息透明度低,让肇事者本人、发帖者都很受伤,更严重的后果是:网民对官方的解释大多表示不信任。
  □四川日报网编辑 李燕华
  [事件回顾]
  车祸发生后的10月24日凌晨2点,猫扑网出现了名为《公安局长醉酒驾警车撞伤人后逃逸》的帖子,曝光此次车祸,并称开车的张仕国“带着浓烈的酒气”,并在事发后离开了现场。
  当天上午、下午和晚上,广元市朝天区网管中心、区委宣传部分别发帖回复,介绍事件经过,否认张仕国酒后驾车,也没有撞伤人后逃逸。并声称:“发帖人凭空捏造所谓的事实,相关方面将保留法律所赋予的以法律手段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第二天,发帖人在帖子中说:“我叫卢大江,是该事件的发帖人。因车祸后到达现场,仅凭群众议论就发此帖,与事实不符。为此,向广大网民予以说明,并向事件当事人表示歉意。”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这之后,因“帖子中所谓 ‘醉酒驾车’、‘逃逸’、‘千名群众围堵警车’等内容属道听途说”,发帖人卢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网友观点]
  对于此事件,网友观点有两个方面的倾向:
  对官方的辟谣,八成以上参与讨论的网友认为不可信。腾讯网友“渔家舍利子”说:“没有酒驾,冲到左侧的人行道撞人就太不应该。路人跟你有仇么?这不是有驾照的司机容易犯的错误。”
  精明的网友发现,事发当天是周六。一网友说:“中午1点53分,是一个什么时间,也就是午饭后,而且这个午饭应该是吃了1个半小时;一个局长能够把车子开到对面绿化带去,也实在是太牛了!”
  网友“西风误”说:“局长大人没喝酒,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
  之所以不相信,有网友归纳为:“自家人调查自家人”,说不清道不明。
  在留言的网友中,对发帖人被拘留罚款,绝大多数表示不满。网友“驿站炊烟“认为,公安局有乱用职权之嫌!”
  也有极少数网友表示:打击网络虚假消息,成了现在的当务之急,以后互联网不再是一个没有依据就能乱说话的地方了,我觉得很好!
  [舆情应对点评]
  应第一时间“主动”公开
  在此事件中,广元朝天区网管中心和宣传部,对网友的第一个帖子一天有3个回复,应该算是作了及时的回应。尽管网友不太认同其内容,但及时回应这个举动本身,就避免了“网上不实之词”的再传播,至少避免了网络舆情的一边倒。
  但这个及时是事故发生后的第三天(在网友发帖后),属被动的回应。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尚且会成为新闻,对一个有“警察”、“警车”、“公安分局副局长”诸多元素的交通事故,更可能构成一个热点新闻。在过去,如果没有媒体报道,这件事就会被慢慢“阴干”,静悄悄地解决。但新媒体时代,“人人都是记者”,“静悄悄地解决”几无可能。所以有网友问:如果没有酒驾,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向公众作交待?因为第一时间没有官方的声音,网友的帖子就主导了受众的认识,给舆论发酵留下了极大的空间。即便官方的回复是真实的,但是网友的认识已经形成,再纠正就变得颇为艰难。
  事故曝光后语焉不详
  官方的回复,非常简单,事故发生的前因后果没有详细的披露,简单模糊。网友关心的热点,比如警车为什么会冲撞到人等更详尽的事发经过、官方的调查结果、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等,均讳莫如深。也就难怪网友不信任官方的回复了。
  措辞激烈缺乏沟通艺术
  在网络空间里,一边倒的舆论、非理性的攻击、肆意宣泄的口水,常令管理者头疼不已。朝天区10月24日的官方申明中,用了如下的话语:“我部严正申明:发帖人借一起交通事故,恶意攻击我区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凭空捏造所谓的事实,借揭露所谓真相之名,行诽谤陷害之实,编造谎言,扰乱视听,其险恶用心,昭然若揭。我部对此表示极大的愤慨和谴责。”这样的措辞,与网络空间中常见的肆意宣泄用语一样,缺少沟通的善意和艺术,并带有比较明显的对立情绪。这样的处置是不是过于激烈?是不是有益于构建一个理性有序和相对开明的舆论空间?实有探讨的余地。
  就这件事来说,所谓“谣言”的产生,是因为受众的知情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客观上为“非官方”信息传播提供了空间。发帖人通过网络澄清事实并道歉后,仍然被拘留,这一方面当然让网友警醒,但另一面也让网友唏嘘。从网友的留言来看,有关部门对事件中诸多需要回答的问题含糊其辞,遮遮掩掩,倒是对发帖人过错的处置却果断有力,这种行事方式,不仅难以让人心悦诚服,反而会加深网民与朝天区警方之间的不信任和情绪对立。
  建议让发帖者成为警风监督员,更显大度
  对发帖者采取行政拘留,或许是出于维护有关部门和人员形象的目的,也确实体现了职能部门的权威。但是此事略为特殊之处在于,“被造谣者”一方是警官,是有权实施拘留行为的机构中之一员,且有一定的职务,那么在进行调查处置的时候,如果不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就难免授人以柄;如果不能消除权力部门内部自相维护的印象,急于对另一方采取“断然措施”的做法就值得商榷。
  所谓正面形象,实际上是需要由民众内心认可才能得以塑造,而并不能通过权力的威慑来树立。如果警方足够大度,不如让发帖人参与此事件的调查,甚至让其成为警风警纪监督员,这样不仅有助于澄清事实,化解隔阂,还将有利于当地警察树立起良好的形象。这样一举多得的做法,何不妨一试呢?
  呼唤民众的理性表达和有序参与,建立网民与警方的信任关系,有赖于警方对民众声音的真诚倾听和有效沟通交流机制的建立,有赖于警方的耐心和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