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28日网友爆料,中科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所购买的内存条为6274元,而同型号的原装内存条售价仅600多元。该研究所28日称,采购程序合法,可去中央政府采购网查询,买贵是因内存条涉及特殊专业要求。这引发更多质疑,29日该所回应语调下降,解释称,本月23日,采购办就已经注意到合同存在问题,因此并未付款,目前合同已经终止。 (11月30日《京华时报》) 追责别止于“买贵未遂” □周明华 我注意到这一新闻有两处特别扎眼的看点。一是在这一消息被媒体曝光后的28日,该所高调回应时所抛出的“特殊专业要求”的新词;二是回应说,如果网友不信“买贵有理”的说法,可去中央政府采购网查询。这两点都很幽默,“忽悠指数”高得惊人。首先,“特殊专业要求”只是以前我们见多了的为“买贵”护短的“工作需要”的变种。内存条不是什么高科技,其专业用途与特殊性也是不着边的事,想用“特殊专业要求”来搪塞过去,实在是弄巧成拙。 而该所有关人员在情急中还说,要知道这次政府采购的“买贵”细节,可去中央政府采购网查询。这明显低看了公众对此事的关切热度。公众之所以关心,是这一领域曝出的问题太多、太频。但网友到该网查询,想获得采购细节却并不容易,因为要先登录才能查看,而登录是要“验证政府部门的身份后”才能注册。要叫我们去查询,你得先通知该网别设防火墙呀。本无政府部门身份的百姓,要进去查个水落石出,谈何容易?总之,如此踢皮球的做法只会加大公众心中的疑团。 当前,随着公共事业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政府采购金额,可以用“巨大”来形容。财政部的数据显示,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在2009年达到7413.2亿元,比2008年增长了23.7%。两年过去,这个数字还在大幅攀升。由于政府采购的全程透明性不足,由于立体性监督缺失或虚置,使得一些人趁机从中大捞一把,大玩“空手套白狼”的游戏,暗箱操作,蚕食着这块大蛋糕。更有甚者,海口一家“五无”的空壳公司,竟然在成立4个月内连续在政府采购中中标,最后都是政府“买贵”。 可以说,当前狠刹政府采购“买贵不买对”现象已经到了迫在眉睫之时,如果不尽快治理,必然造成大量的财政浪费甚至腐败。所以,对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所这起政府采购“买贵”事件,即便是“买贵未遂”,追责行动也不能止步于“合同终止”这么简单。若依然是拳头高高举起,随后轻轻落下,那这只能纵容和包庇更多的政府采购“买贵”行为发生,只能是屡“禁”而不止,因为每一起“买贵”事件发生,我们都没有看到任何究责举动跟进。我们需要制度性“杀毒”,需要有强有力的纠错机制跟进,从源头上杜绝“买贵”事件上演。 所以,有关审计与监察机构还应当高度重视并跟进中科院这起“买贵”事件。因为时下,这种“乱花公款不眨眼”的政府采购困局,必须尽快得到扭转。因其身份特殊,公众关注,示范意义明显,我们不妨将其作为一个全面解剖的标本,将其细节、代价与处理过程全部公开,廓清疑团,以正视听,并由此着手搭建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中的公众监督体系,让任何公权行使人不能、不敢在政府采购中假公济私,真正让此类“天价采购”事件成为历史。 采购天价源于“能见度低” □毕晓哲 这样的奢侈采购的现实,足以说明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那就是一些公权单位,完全可以将公众蒙在鼓里为所欲为。如果不是此次有知悉其内幕的“内部人士”将相关合同文件发布到论坛上,恐怕本有监督权的社会公众连人家采购什么的“味”也闻不到一丝,还监什么督什么?这也足以说明一些单位的公务采购“水”之深、幕之“黑”。 “水”深幕“黑”,“外人”当然看不见里面的人有什么“小动作”,这是无法监督或监督乏力的一个原因。但即使是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公开了“三公”消费情况和数据又能怎样?公众记忆犹新的是今年7月9日中科院并不算太晚的“三公公开”,数据显示,中科院201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28711.28万元,今年预算数为24350.59万元,比去年缩减4360多万元。这个公开情况并专门提到,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方面,2010年实际执行数为7420.01万元,2011年预算数为6895.4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24.6万元。你看懂了吗?你看到人家中科院采购和消费的东西价格合适与否了吗?显然没有,再聪明的专业人士也不可能从这组“可有可无、可大可小”的数据上,指出人家去年究竟采购了什么、采购没采购“天价内存条”。罗列一大堆“数据”,却没有一个可以直接对照的实物标准,这叫社会公众从何监督?这才是问题的核心。 让公众对采购行为雾里看花,犹如时下流行的气象预报术语,叫做“能见度严重偏低”。看都看不清楚、看都看不到,当然就什么也监督不了,想监督也监督不了。一不小心曝光了,仍可以强词夺理,你奈我何?出现类似的某地政府部门“天价U盘”、某法院的“豪华按摩椅”和时下中科院的“6274元内存”也就毫不出人意料。采购者就犹如“魔术师”,而公众不过是只能看到“表面道具”的观众,这也就给了采购者想变啥就变啥的机会。据此,为避免类似“天价采购”事件发生,必须从制度和机制上保障公众知情权,让“阳光”照进来、让能见度高起来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