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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国货缘何争穿“洋马甲”?
时间:2012-03-21 来源:四川日报

  近日,华裔球星林书豪被盯上了!成都一男子申请注册“林书豪”商标。此前,“飞人”乔丹要求中国乔丹体育“停止侵权”并将与之对簿公堂。
  如此等等,中国企业品牌“傍大牌”“傍名人”“傍洋货”的现象颇为多见。专家认为,抢注他人商标行为或许能占到一些便宜,但有可能丧失长远的发展机会。
  虽算不得违法,但实际上不诚信
  日前,还有一则消息让人关注: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在北京设立了知识产权办公室,经过大约一年时间的调查,在中国市场上发现数十家假冒意大利品牌的企业。这家委员会已向中国有关部门递交“伪意大利”品牌的企业名单,呼吁中方采取措施保护意大利品牌。
  一方面,美国球星迈克尔·乔丹通过视频隔空喊话,要求中国乔丹体育停止侵犯他的姓名权,并且在中国提出了有关诉讼。另一方面,正在准备上市的中国乔丹体育在其招股说明书中,商标及商号风险也被列在“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第一项。
  长期研究品牌管理的业内人士李一峰说,仿冒他人品牌已经到了泛滥的地步,“因为法国鳄鱼品牌有名,国内至少有上百条形形色色的 ‘鳄鱼’;走在一些城市的商业中心,与国际知名品牌容易混淆的标识随处可见……这些做法虽算不得违法,但实际上不诚信。”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认为,虽然乔丹诉乔丹体育案的最终判决结果难以预料,但至少有一点,“乔丹体育即使在国内发展再好,也很难走向世界,因为这一商标在国外是无法获得认可的”。
  “傍名牌”行为,最终伤害自己
  中国服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东华大学博士生导师卞向阳说,一些企业在发展初期,受制于资金、品牌知名度等因素,通过“傍名牌”可以获得暂时的发展。
  乔丹体育的经历恰好证明了这一点,其前身是1984年成立的晋江县日用品二厂,2000年改名为乔丹体育,当时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此后13年里乔丹体育得到迅速成长,到2009年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其注册资金已增至4.5亿元。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泉分析,乔丹体育折射了国内一批企业的共同困境:不知名时希望“傍名牌”,以促销售;如今品牌竞争越来越激烈,反而抑制了企业进一步发展,更谈不上 “走出去”。“一些国际企业会采取‘放水养鱼’的策略,等中国品牌做大了,才发起诉讼,此时造成的打击更大。”
  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说,“傍名牌”的行为,让消费者无所适从。“比如香港知名的珠宝品牌叫周大福、周生生,而内地有一家叫 ‘周大生’的珠宝品牌,很多消费者难以区别。”
  “这种‘山寨’化的经营方式,只能获得短期利益,而对于长期发展十分不利,也有损中国的市场形象。”刘春泉说。
  建立新体制,自创新品牌
  张晖明指出,遏止中国企业品牌“山寨”化发展,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培育购买者健康的消费价值取向;二是用法律、市场等手段阻断企业靠 “傍名牌”来简单逐利的途径;三是管理机构对于品牌注册应该严格管理,以杜绝 “山寨”品牌。
  根据 Interbrand发布的2011全球品牌价值榜显示,全球品牌100强中有49家源自美国,38家源自欧洲,7家来自日本,2家韩国品牌,而中国仅有台湾地区的HTC入选。可见,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发展自主品牌任重而道远。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陆文军(据新华社上海3月2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