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卫视的歌唱节目《中国好声音》颇受关注。一是节目里的选手个个嗓子惊艳,再则就是那英、刘欢、杨坤、庾澄庆等明星评委的出场费竟然高达2000万元,让网友好一番羡慕嫉妒恨。 歌手和音乐人转行当评委,如今已是普遍现象。只要在周末打开电视,地方卫视至少有十档歌唱类节目大打擂台。戏不够评委凑,除了高晓松、黄舒骏等评委专业户,就连刘欢、那英、齐秦等实力唱将也凑起了热闹。当高晓松在《声动亚洲》里尖刻指责选手不该挑选口水歌 《最炫民族风》参赛,当杨坤在《中国好声音》里卖萌求选手当自己的学生,一个尴尬的事实是:这些音乐人已经不再创作,歌手也已经鲜有新歌问世了。 笔者无意指责他们集体“叛逃”。毕竟他们没有为公众唱歌到鞠躬尽瘁的义务,流行乐坛创作乏力也不该由他们来负责。更何况在市场经济时代,选择更轻松赚钱的方式还是他们的权利。就像高晓松今年一口气接下4档电视节目当评委时辩解的那样,“我们国家一直不给音乐版税。如果有一天音乐有版税了,我绝不参加任何比赛(做评委)。”这个京油子的话有点糙,道理却是那么回事儿。即使农民种地也盼望有收成,我们又怎能在一个习惯了免费消费音乐的时代,要求他们无私奉献,放弃当评委成为“先富起来的”那群人的机会? 所以,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在最近删除了备受争议的46条,让音乐人重新拥有了原创作品的著作权,为提振行业信心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只是,这样的力度还应该更大一点,保护版权的步子还应该更快一点。只有当音乐人劳有所酬,能有重新静心创作的动力,歌手不再为免费下载吓得不敢发行新专辑,这个行业才可能渐渐复苏。届时,那种哗众取宠,没有任何营养的“神曲”才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