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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规范促公正 以公正树形象 以形象得民心

时间:2009-08-04 来源:开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肖文兵
  

  开江县人民法院于1950年7月15日正式成立,目前内设14个部门。主要业务部门有执行局(庭)、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法警大队等审判机构。管理服务部门有纪检组、政治处、办公室、行装科,现有两个人民法庭即普安人民法庭、任市人民法庭。
  近年来,开江法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三个至上”要求,按照“开江法官五不让”(即不让案件在我手中积压、不让错案在我手中发生、不让告状群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党和国家的形象在我身上受到损害、不让人民群众对法律权威失去信心)的治院理念和“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奋斗目标,着力打造“五零法官”(即工作上零缺陷、案件上零发改、执法上零差错、服务上零投诉、廉洁上零追究),以“公正与效率”主题为开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建立队伍管理体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一)在提高政治素质上下功夫,强化干警思想教育,增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自觉性。紧紧围绕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三大主题”活动及大学习、大讨论专项活动,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法院工作,引领干警坚定政治信念;坚持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指导法院工作,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用争当发展排头兵要求法院工作,激励干警树立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抓手,严格司法管理,严肃党纪政纪,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令”和省高院“两个规定”要求,着力强化广大法官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法纪意识、禁令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自觉性。
  (二)在坚持司法廉洁上下功夫,坚持从严治警要求,着力提升法官队伍良好形象。健全和完善确保司法廉洁和公正为重点的审判管理制度,提出了“八要八不”要求,制定了《加强队伍管理的“十个严禁”》等规定。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政治责任,有效维护了法官的公信形象。以深化先进性教育、法治理念教育、荣辱观教育、典型教育、为民教育为牵引,坚持“四个着力”重点解决队伍深层次问题,践行“八项承诺”确保领导干部廉政,做到“六个转变”改进班子工作作风,严格“五个严禁”强化干警纪律防线。以保持共产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年为载体,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正确行使手中权利;坚持广纳群众意见、实行民主决策;坚持党组议事规则、科学分工协作;坚持双重组织生活、管好党员干部,永葆法官队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和“重修养、护公正、尚廉洁、守礼仪”的政治品格。以加强党员自身修养为根本,树立服务大局的政治观、司法公正的正义观、司法为民的亲民观、坚持司法效果的和谐观,先后组织干警到定点扶贫点800余人(次),为“5.12”地震灾区捐赠款物价值2.38万元。坚持从严治警原则,凡是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一经查实,坚决处理。十年来,全院无一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三)在争创“三个一流”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司法能力,为全县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四好班子”标准,争创一流班子。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四好”活动的意见》、《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党组政治学习、议事决策、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基层法院班子协管机制,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实施年度工作考评机制,促进法院领导班子建设。二是坚持增强司法能力,争创一流队伍。不断加强法官驾驭庭审能力、调解疏导能力、适用法律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协调综合能力、制作裁判文书能力的培养,加快法官由“知识型”向“能力型”的转变。选派法官参加省市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130余人次,使法官知识得到及时更新,司法能力不断增强。院领导班子连续三年获“四好班子”称号。
  二、建立业务管理体系,以机制管理队伍,确保公正与效率。
  (一)是健全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完善了以立案庭为龙头、以审限跟踪为核心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设立了“一站式”立案大厅,对案件实行统一审查立案、统一办理受理立案手续、统一由农业银行收取诉讼费用、统一排期开庭、统一进行财产保全等庭前准备工作,明确了流程管理各环节的分工、协作和监督制约关系,实现了对案件立案、排期、送达、审判、执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保证了执法程序的规范化。并推行了电话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也使审查立案时间由3天缩短为1个小时。立案庭还坚持实行案件繁简分离制度和审限预警催办制度,对各办案法官的案件审限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并落实案件督办和临近审限警示制度,使简易案件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尽快解决,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也确保审限内及时结案,从而使超审限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自2003年以来,全院无一件超审限案件,案件平均审限由原来的135天下降为85天。
  (二)在规范执法行为上下功夫,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1、强化司法管理,坚持司法公正。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审判岗位标准,审判工作规范,健全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把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具体到岗位,具体到人。针对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严格执行了工作差错责任追究办法和违法办案追究责任办法,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坚持以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令”和省高院“两个规定”要求为铁规,规范司法监督,严格司法责任。共制定审判流程管理规则、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等规章制度20余个,并将规章制度汇编成册组织实施,以制度规范司法行为,以管理确保司法公正。2、强化司法责任,严格司法公正。把审判、执行案件评查结果与法官考核、晋级相结合,全面建立法官和工作人员执法档案。强化审判管理,每个月均对审结率、执结率、调解率、发改率进行通报,通过横纵比较,切实提高了审判效率。严格规范案件评查,重点对发回重审、二审改判和再审改判案件、群众反映强烈案件、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批示案件进行了评查和抽查,以严格的质量考评,积极有效地确保了司法公正。3、强化司法监督,彰显司法公正。认真实施阳光工程,实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结果公开、办案质量评价标准公开、执行工作公开。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通报制度,增强管理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内部监督到位。近年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庭审100余人次。通过视察庭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官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规范的庭审程序、庄重整洁的着装、简洁文明的语言、公正的裁判结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认真落实三分离制度,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坚持了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形成了一整套保证办案质量的监督制约体系,铲除了“人情案”“关系案”滋生的土壤。近年来案件上诉率和发回重审率、改判率分别比同期下降了。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努力建立多样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规范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的适用,全面推行刑事案件简易审改革。全体法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采取庭内庭外、诉前诉后、面对面、背对背等多种方式,加大调解力度,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严防矛盾在审判环节升级,进一步提高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调解率和服判率,提高司法效率。近年来,全院未发生因工作失误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加大审判监督工作力度。根据历年执法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规定各业务庭审、执结的案件一律由审判监督庭进行评查,集中查找办案质量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审判监督庭及时发出督查意见,提出补正方案,并将评查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执行违法违纪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加大信访工作力度,依法及时处理当事人对审判、执行活动所依法提出的申诉、控告。为保证当事人的申诉、控告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当事人的申诉、控告进行逐案登记建档,做到了不漏一件、不漏一人。对已受理的申诉、控告案件,采取定领导、定具体承办人、定方案、定办结时限,增强了干警的责任感,加快了涉诉涉法信访案件的处理过程,2008年被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开江县人民法院在各方面工作中都取得了较好成绩,连续四年在全市法院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多个单项工作获省、市法院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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