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江市中区检察院运用多种形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使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一、通过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络接受监督
(一)完善机制,落实专人负责。一是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内部协作机制,增强各业务部门的主动性,做到各部门共抓落实、齐力推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各科室有重大检务活动时,及时通知了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干警,邀请了人大代表参加活动,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安排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有事业心的业务骨干专门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联络。一是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各类活动。今年6月初,邀请了5名人大代表检查“三大主题活动”验收准备工作,并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刑事法律审判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期间,多次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专项检查活动。11月初,邀请了多名市、区人大代表到内江市看守所观看“内江市预防青少年重新犯罪教育基地”成立及揭牌仪式。从而,加强了人大代表对监所检察工作的了解和监督。二是寄送信息资料反映检察工作情况。每月月底,通过汇编《检察简报》向人大集中反映该院检察工作的重要情况。今年来,已编发检察信息170余期,从中选取重要信息汇编《检察简报》9期,及时向区人大代表反映了检察机关的日常工作情况;每年年初,省检察院为省人大代表赠订了《检察日报》,该院认真落实上级院的工作要求,逐一电话核实以确保对口联系的省人大代表按时收到。三是积极走访人大代表。在“三大主题开放月”活动中,组织干警走访了区人大代表,通过问卷调查表详细了解他们对检察干警检容风貌、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今年10月,检察长裴运华亲自走访了本辖区内的部分省人大代表,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介绍了市中区检察工作进展情况,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认真对待市检察院的交办任务,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同市、区人大代表的联系。今年,市级以上检察院开通了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系统,市院要求各县区院认真做好本辖区市级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系统使用手册的发放工作。该院接到任务后,主动同区人大人事代联工委、市人大代表本人及人大代表所在单位联系,通过请区人大常委会转交、机关信件交换、邮件寄送、派员亲自领取等方式,确保将每一份使用手册交到人大代表的手中。
二、通过向人大汇报工作接受监督
一是在处理涉及民生工程、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时,积极向人大常委会领导汇报工作,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人大的支持。二是每年由检察长向区人民代表大会作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全院的工作情况及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审议意见的情况。三是每年就一至两项检察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2008年,就2007年以来的反渎职侵权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今年,就2007年以来的侦查监督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在专题报告前,均邀请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法工委主任、人大代表到院实地调研。今年,还特别邀请了省、市、区人大代表参加了侦查监督工作的调研,认真听取了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归纳、整理,以推进来年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9月,又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和平及市人大法工委、人事代联工委等领导,调研市中区贯彻落实《检察官法》、《法官法》及检、法队伍建设的情况。
三、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接受人大监督
一是高度关注人大代表提出的解决社会焦点、热点问题的建议。针对这些建议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工作成效。如对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解决青少年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问题的建议,制定了《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亲情会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刑事和解试行规则》。今年11月,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关工委共同磋商,在内江市看守所成立了“内江市预防青少年重新犯罪教育基地”,并共同制定了关于内江市《预防青少年重新犯罪教育基地》的实施意见,通过多种帮教方式,帮助失足青少年提高回归社会的能力,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人大代表的好评。二是在区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常委会上,除报告检察机关工作外,还组织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工作报告的批评意见,认真进行梳理和分析,一件一件认真落实,并及时向代表反馈。。
该院采取多种形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2008年,有5项单项工作进入全市基层检察院先进行列,被市检察院评为目标综合考评优良单位,在区委目标考核中获得一等奖。2009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院纪检组被市纪委评为“全市案件检查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