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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法院五条措施加强联系乡工作

时间:2010-04-21 来源:大竹县人民法院 作者:包春柳 罗雪梅 万德
  

  近日,大竹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长俊,带领相关人员,深入法院联系乡——杨通乡,与该乡党政领导等座谈。座谈中,杨通乡党委书记王亚军向胡院长一行通报了该乡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春耕生产、文化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简要介绍了当前的主要工作。
  胡院长在回顾了2009年大竹法院的联系乡工作后表示:新的一年里,大竹法院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联系乡工作。一是继续积极支持配合杨通乡党委、政府,着力优化农村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二是进一步压缩单位其它开支,加大帮扶资金的投入,落实帮扶措施,帮助联系乡农民解决好生活、生产资料问题。三是认真抓好赡养、抚养、离婚和民间借贷等涉农民商事案件的审理,积极参与调处非诉民间纠纷,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四是妥善审理执行因春耕生产引发的争水、争牛、争田边地角等“五争”案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联系乡的和谐与稳定。五是结合全县开展的“四讲”活动,积极开展信息、政策引导和法制宣传,增强村民的守法意识,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推动联系乡的“三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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