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法院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目标,结合政法系统开展的“三项制度”建设和人民法院开展的“六大体系”建设,坚持政治思想教育与业务技能培训相结合,学习培训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培训、考核、任用相结合,采取“五个举措”,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一、摆正培训方向。改变过去教育培训重审判业务轻政治思想教育的状况,坚持政治学习、业务培训两手抓,通过领导带头、丰富内容、改进方法、强化考核等措施,在抓好干警业务培训学习的同时,更加注重干警思想道德教育和综合分析、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的提升。
二、丰富培训内容。除把政治理论、司法理念、法律适用、庭审技能、调解技巧、法律文书制作纳入学习培训任务外,还把庭务管理、领导科学、电脑应用、公文写作、司法礼仪、当事人心理学、案件证据学作为学习培训主要内容,着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三、增添培训措施。以举办讲座、以会代训、集中培训、定岗培训、庭审观摩、委派学习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一方面,坚持“能者为师”,举办审判业务讲坛,交流审判实践经验。另一方面,采取“请进来”, 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热点问题讲座,了解掌握法学前沿理论知识。再一方面,选派业务骨干到外地法院学习取经,增强审判执行实战能力。
四、扩大培训规模。一是实行全员培训。凡书记员、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司法警察和后勤部门的人员都要100%的接受教育培训。二是增加培训轮次。创造条件,想尽办法,力争今年内对新进人员3次岗前培训,对书记员5次在岗学习,对审判执行人员7次庭审观摩。三是做到分类培训。根据不同的岗位,抓好审判执行人员的业务培训、书记员的庭审记录培训、司法警察的业务技能培训和行政后勤部门的文秘、政工、财务等专门业务的学习。
五、增强培训保障。一是强化责任,建立“院长领导亲自抓、庭室负责人具体抓”的教育培训责任制。二是落实目标,把教育培训纳入岗位目标与审判工作同等考核。三是坚持逗硬,做到对干部教育培训、考核、任用三位一体到位。四是争取资金,解决好教育培训中的所需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