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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县人民法院、达县逸夫小学“携手合作·法制共建”

时间:2010-05-25 来源:达县人民法院 作者:田爱卿
  

    为创新普法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建设进校园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培养和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达县人民法院、达县逸夫小学开展“携手合作•法制共建”活动,法院学校携手打造法制校园。
  5月17日,达县人民法院与达县逸夫小学举行“法制共建”签字仪式暨师生法制教育课,达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宋健、机关党委书记潘松、法警大队副队长张波和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锡梅(系此次法制教育课讲师)与达县逸夫小学校长王绍礼、工会主席王青等参加了签字仪式,全校师生参与了法制教育课,双方携手打造法制校园。按照协议规定,达县人民法院以达县逸夫小学为“法制教育实验基地校”,达县逸夫小学以达县人民法院为“法制教育资源单位”,双方共同编写法律教育校本课程。法院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设立法制讲堂,搞好“携手合作•法制共建”课题研究,把法制教育渗透到学校的各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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