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工作评议,印发了评议意见。1月上旬,县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各庭室负责人会议,认真研究了县人大常委会对民事审判工作的评议意见,针对在民事立案、审判、调解、执行和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逐条对照提出了20余条整改意见。意见指出,在民事立案方面要把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成为制度健全、职能明晰、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司法服务场所。在民事审判方面要认真反思,找出问题症结,扎实整改;在审判、执行的各环节上,要贯穿司法调解的理念,着重从提高法官司法调解能力水平和调解工作技巧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在民事执行方面要加大执行力度,树立审执兼顾的理念,将执行工作贯穿于立案、审理全过程。在干警队伍自身建设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教育,完善教育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挖掘潜力,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充实一线审判力量,夯实基层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