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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检察机关健全制度创新方式扎实推进代表联络工作全面开展

时间:2011-06-03 来源:四省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四川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观念,把加强和改进代表联络工作与推进检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健全联络工作制度,丰富创新联络方式,促进了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一、领导高度重视,突出代表联络工作的重要性。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代表联络工作,一直将联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检察长邓川经常专题听取工作汇报。省检察院专门设立了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代表联络工作。同时,将代表联络工作列入目标管理,作为对下级检察院和各内设机构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全省各级检察院足额落实专项工作经费,选配能力强、作风严、工作细的同志专门从事此项工作,建立起由省检察院牵头负责,市、县两级检察院各负其责、就地联络、齐抓共管的立体联络体系。
  二、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代表联络工作。一是执行《检察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制度。省检察院把征求代表对检察工作报告的意见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制度来落实,做到会前、会中、会后三结合。会前,院领导分片带队到市、州,当面向代表征求意见,整理归纳后,书面报告检察长,并反馈给报告起草组;会中,院领导、中层干部和各市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大会分组审议,当场解答代表提出的问题,听取意见、建议;会后,及时归纳、整理代表的意见、建议,报检察长同意后,纳入督办程序,转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积极整改。二是实行代表联络工作包片负责制。省检察院领导分片负责在各市、州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省检察院领导到市、州调研,各市级检察院领导下基层调研时,都注意安排时间拜访当地的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人大代表。三是建立代表联络员制度。从2008年起,全省检察机关建立并实行代表联络员制度,明确由省、市检察院领导和省检察院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担任代表联络员;要求各市级检察院把当地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纳入本院联络工作的重要内容通盘考虑。四是落实经常性联络工作机制。省检察院每年都为代表赠订检察系统刊物。各市级检察院经常走访当地的各级代表,向他们送阅资料、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创新联络方式,努力拓宽代表联络渠道。一是积极汇报、通报检察工作情况。2008至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975次,邀请代表视察1227次。每年中和年末,省检察院还要邀请代表参加汇报会,由检察长亲自汇报全省检察机关有关工作情况。二是邀请代表参加视察、检查、巡视等各类活动。近年来,省检察院先后邀请代表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等专项工作视察。代表通过实时检查、实地督促、实事监督,提出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利用网络平台创新联络方式方法。省检察院和大部分市级检察院开通了代表联络网络系统,通过网络及时上传检察工作的最新情况;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平台,为代表发送节日祝福、工作短讯,增进了与代表的日常联系。
  四、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及时回复代表。一是及时高效地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省人大交办的代表议案和建议,检察长坚持亲自阅批,亲自研究部署,并对办结的案件件件审核,亲自把关。各承办检察院、承办部门和督查督办部门通力合作,确保如期办结。二是认真细致做好回复代表工作。省检察院在办结每件代表的意见建议后,都要进行当面走访回复,争取代表的理解与支持,赢得了代表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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