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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人民监督员的反腐建议:不要等线索在微博上传开才关注
时间:2013-01-14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任鸿

  1月8日,省检察院向11名人民监督员通报去年1-11月我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听完通报后,人民监督员们希望,看到工作成绩的同时,不能有丝毫松懈,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建议一:尽快建立完善的网络举报格局
  “群众举报没有相关证据时,检察机关有没有主动出击,深入调查?”人民监督员、成都天之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洪品问道,“为什么有些线索要在微博上爆料才引起关注?”
  面对尖锐的提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勤介绍,目前我省检察机关启动调查、侦查的职务犯罪线索主要来自群众,且极大部分案件是依靠检察机关主动寻找证据查办的。我省检察院有关举报线索的处理分两种:若线索中提到相关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会立案侦查;若没有,将对线索进行初查后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有关举报线索不立案的情况,人民监督员随时可以监督。”刘勤说。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晚林补充道:“检察机关的工作需谨慎,不可捕风捉影。目前匿名举报占多数,调查起来确有难度,种种客观原因导致部分线索的利用滞后,但我们会着力保证不漏掉任何有效线索。”
  人民监督员,四川日报社原党组副书记、社长汪兴高建议,除现有举报渠道外,检察机关应进一步重视对网络的运用,“网络反腐已是一种趋势,我省检察机关应尽快建立完善的网络举报格局。”
  建议二:检察机关对被采纳的建议要追踪
  人民监督员、肖家河街道办助理调研员高德文建议,有些工作还需做得细一些。以预防职务犯罪的检察建议为例,检察机关对被采纳的建议要追踪,未及时落实的,应督促落实;对未被采纳的检察建议应探究原因,积极协商、修正。
  朱晚林表示,将继续加大对大案要案以及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