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鸿)近日,成都市检察院与成都市司法局联合签发了《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成都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向律师公布查询电话,律师可以通过窗口查询和电话查询两种方式查询案件。 “以前,查询案件信息需联系相关业务部门,但承办检察官事务繁忙,无法保证律师及时获取信息。”成都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达娃娜姆介绍,案管大厅设立了专门的查询窗口和电话查询专线,律师只需首次到检察院核实身份,获得专属编号,便可凭编号电话查询案件信息。检察院和司法局还将建立信息网上验证系统,实现对律师基本执业信息的实时查询、验证和通报,简化核实律师身份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