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伟杰 记者 任鸿)8月28日,李佳庆(化名)从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接过了此前被扣押的8万余元涉案款。“才结案就拿到钱了,检察院效率很高。”李佳庆感叹。据介绍,金牛区检察院近日出台了《关于规范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监管涉案财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对涉案财物的管理,确保涉案财物能及时返还给当事人。 “以前办案偏重对案件本身的处理,对涉案财物的清点和处理不够及时。有一个2009年办结的案子,直到2012年例行清点时,才发现涉案财物没有发还给当事人。”金牛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办负责人窦静华介绍说,此前,该院没有专人负责涉案财物的监管、处理,案件每到一个诉讼环节,涉案财物就随之交给相应的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各管一段,存在信息不畅、监管分散脱节的弊端。 为此,金牛区检察院出台了《办法》,建立起涉案财物监控台账。“有了台账,涉案财物从进到出,每一个环节都会有完整的登记和清点,确保交接无差错无纰漏。”窦静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