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检察机关启用网上办案系统
时间:2013-12-04 来源:四川日报

  [规范] 任何程序不达标都无法继续办案
  [监督] 案件办理由事后监督变为实时监控
  [推行] 未纳入业务系统的非绝密级案件一律不审批
    本报讯 (记者 任鸿)12月3日,省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以下简称“业务系统”)运用工作。记者从会上获悉,6日起,我省检察机关将正式启用业务系统,全面推行网上办案。
    为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能力、效率和水平,去年8月起,最高检组织研发了业务系统。经过前期试点,四川成为首批在全省范围上线运行业务系统的省份。“这不仅是办案载体的转变,更是对公正办案意识的强化。”省检察院案管办主任李鹏飞表示。
    据介绍,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将15项检察业务细化为129种业务类别、180条办案流程,并对重要程序设置了节点控制,将执法规范的“软约束”固化为网络运行的“硬要求”。“只有完成‘规定动作’才能办结案件,任何一个程序不达标,都无法进入到下一办案环节。”李鹏飞介绍说。
    此外,业务系统实现了案件信息从基层检察院到最高检察院的四级联通。通过案件信息跨地域、跨部门互联互通,为执法办案工作安上“监视器”和“放大镜”。“以前,办案过程只有承办人员自己了解,对案件办理只能事后监督,今后,鼠标一点,案管部门和相关领导就能对任何一个办案环节进行实时监控,杜绝‘暗箱操作’。”李鹏飞介绍,业务系统还对办案期限设了“红绿灯”提醒,绿灯表示案件办理正常,黄灯表示案件即将到期,红灯表示案件办理超期,以提高检察人员的办案效率。
    为全面推行网上办案,省检察院要求,12月6日起,凡是未从初始阶段纳入业务系统运行的非绝密级案件,一律不审批、不讨论、检委会不研究、上级院不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