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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条措施力促一季度工业开门红
时间:2009-01-04 来源:四川日报

  ●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对节日期间坚持生产的企业和2009年1月开工、竣工的重点技改项目(工程)进行奖励

  ●扩大直购电试点范围,实施特殊时段优惠电价

  ●4项措施支持产业园区建设与发展

  3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实施工业首季止滑回升的意见》,12条措施力促第一季度工业经济止滑回升,实现开门红。具体措施如下:

  专项奖励。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对节日期间坚持生产的企业和2009年1月开工、竣工的重点技改项目(工程)、重点地区和“7+3”优势产业中的重点企业、重点要素保障企业进行、国有重点企业加班、技改进行奖励。

  突出技改。尽快组织实施一批对行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技改项目。加大财政资金贴息和补助力度,尽快下拨2009年技改贴息补助资金,争取一季度完成60%以上,二季度完成100%。

  中小企业融资。安排5000万元用于补充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适当降低融资担保中对中小企业资产总量、流动资金的要求,降低保费标准。

  扩大直购电试点。实施特殊时段优惠电价。扩大钒钛、氯碱、电解铝深加工等企业直购电试点范围,将6个重灾区重点企业和生产灾后恢复重建急需物资的企业纳入直购电试点范围。对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企业实施特殊时段电价扶持政策,从2008年12月1日到2009年3月31日,用电价格再降低7.4分/千瓦时。对“7+3”优势产业企业,从2009年1月1日到3月31日,用电价格降低7.4分/千瓦时。

  加大企业项目推荐。开展“银企对接月活动”,分产业、地区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省政府主办,在成都、川南、攀西、川东北、川西北5大经济区分别举行银企、银政对接活动,各市(州)也要举行相应的活动。

  组织重点工业园区及项目推荐,承接产业转移。由省政府牵头,各市(州)组织重点工业园区和项目,赴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经济区,举行四川重点工业园区及项目大型推荐会。

  天然气化工产业。合理分配新增1200万立方米天然气用气指标,重点向天然气化工产业(特别是硅氟新材料、天然气制甲醇、氢氰酸等)倾斜,重点向天然气化工产业园区倾斜。

  产业园区。采取4项措施:出台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支持建立投融资担保体系,技术创新基金、公共平台建设和公共配套建设,今年一季度将5亿元省产业园区发展资金安排到位;二是确定“1525工程”园区名单,打造1个销售收入超1000亿元、5个销售收入超500亿元,25个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重点产业园区;三是围绕灾区产业恢复重建,加快11个对口援建合作产业园区建设;四是积极承接沿海成本敏感型、要素集约型、市场内需型、技术先进型、企业扩展型项目和产业的转移。

  优势产业振兴。积极与国家九大产业振兴规划和四川省“7+3”优势产业规划对接,争取国家配套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

  跨区域重组扩张。纳入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名单的企业在收购、兼并、重组过程中涉及存量土地、房产转让的,由有关部门加快依法变更权属,对重大重组项目给予表彰奖励。

  农村市场开拓。支持农机企业加大技改力度,深入开展“家电下乡”活动,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鼓励我省企业搞好产品下乡活动。

  企业对接储备。对接国家资源储备计划,组织相关企业依据国家订单增加生产,建立和完善我省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保障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