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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建成灾后恢复重建的样板
时间:2009-02-10 来源:四川日报

  干部日志

  2008年12月29日 星期一 晴

  今天召开了两个会议,一是研究上海援建项目的对接工作,二是研究城镇住房重建工作。岁末年初,要做好相关工作衔接,抓重建的劲不能松。

  2008年12月30日 星期二 晴

  参加了成都市城镇灾后住房重建工作会后,返回都江堰,对上海援建交通项目规划、全市城镇住房重建的一些工作进行细化。

  2008年12月31日 星期三 晴

  上午召开灾后重建示范和样板动员大会,要求相关部门统一思想,加快进度。

  ——都江堰市委书记刘俊林

  干部状态

  去年地震后,两个数字摆在了都江堰市委书记刘俊林面前。

  这两个数字分别是12万元和100亿元。其中12万元指的是都江堰在地震后需要恢复重建的农村住房数量,100亿元指的是这些房屋重建需要的预计资金。

  重建到处需要钱。一个项目就需要如此庞大的资金,无疑预示着恢复重建的困难。

  “照常规出牌肯定行不通,恢复重建只有创新和赶进度。”这是2008年12月31日下午,刚刚开完动员大会的刘俊林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都江堰提出了原地重建、统规自建、统规统建、异地安置、维修加固等多种形式,供老百姓选择,结果8万多户选择维修加固,只有4.5万户选择了重建,资金压力骤减。

  即使是4.5万户重建也需要几十亿的资金,钱从何而来?都江堰想到了正在进行的产权制度改革。“我们的一个创新,就是引入社会资金加快农村住房重建。而确权颁证为灾后农民住房重建融资创造了条件。”都江堰统筹城乡工作局局长罗朝鹏说,都江堰在震后第2个月就出台了相关意见,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而对投资参与重建的企业和个人,则采用产权流转的办法分割办理农村产权证。这种办法解决了资金问题。目前通过政府贴息贷款提供担保,已发放重建住房贷款1.1亿多元。

  联建政策推出后,很快吸引了许多市民,担忧也随之而来。罗朝鹏说,按照相关法律,农村宅基地不能流转。在仔细查阅相关法律政策后,都江堰市的干部发现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有着内在关联:同一块地,在农民手上叫宅基地,不可流转;但如果在集体手里,就转变成了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流转。“那么,只需要引导农民把多余的宅基地先流转给集体,再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流转给联建方,一切问题迎刃而解。”

  受益最大的是老百姓。蒲阳镇花溪村13组村民骞锡萍家地震中一座两层小楼轻微受损,平房全部垮掉。她得到政府的1.6万元重建补助金,向银行贷了3万元,不仅修好小楼,还把垮掉的平房全部建了起来。

  “农村土地资源变为资本,打破了社会资金的进入瓶颈。”罗朝鹏说,截至去年底,除1000多户散户与联建方达成意向外,集体组织还引进了39个项目约合15亿元的社会资金,涉及1万多农户,“除了建房子,这些项目还配套20多亿元搞旅游和服务业,解决了农民的致富问题。”

  刘俊林说,目前地震后的两个数字已基本解决。

  干部感受

  都江堰统筹城乡工作局局长罗朝鹏:都江堰市灾后恢复重建点多面广量大,任务艰巨,需要干部用超常规的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农房重建中,正是干部创造性地解决了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灾后恢复重建的结合,才实现了资源变资本,解决了老百姓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