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让志愿服务有秩序有效率
时间:2009-03-23 来源:四川日报

一个在抗震救灾志愿服务中诞生的话题

  在今年年初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王南等18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制定《四川省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的议案。近日,《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立法计划。省人大内司委计划5月将该条例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说起议案起草原因,王南解释,“只有通过立法,才可以合理界定志愿服务内容、范围,明确志愿者及组织内涵、权力、义务和相应法律责任;才可以让这项服务事业在今后的救灾及各项事业中有组织、有秩序、有效率。”

  诞生:从抗震救灾志愿服务中诞生的命题

  据统计,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四川及全国有600多万人通过各级团组织参加了抗震救灾志愿服务,还有许多个人也自发加入这一行列。抗震救灾阶段,我省在重灾县(市、区)建设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站达300余个。

  但问题也有所暴露。如抗震救灾中,由于有关志愿服务法律规范的缺失,使得部分志愿者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呈现自发、分散和无序状态;我省作为一个局部灾害多发省份,未来的救灾和重建工作也需要规范志愿者服务;志愿者活动经费如何来源与保障,志愿服务如何记录和激励机制;志愿经费短缺,法律规范与法律保障的缺位……等等问题都给志愿服务立法留下了空间。

  种种问题制约着我省志愿服务行动全民化、常态化的发展。因此,通过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对志愿服务活动加以支持、引导和规范,极为必要。

  热议:如何提高服务能力突出四川特色

  2月13日上午,《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和起草小组进行了首次课题讨论。省人大内司委、团省委志愿者工作部就前期工作的主要问题,现阶段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展开热议。

  基于全国目前已有20多个省、区、市出台了志愿服务的地方立法,会议中,起草小组特意将去年10月也在送审阶段的《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草案)》与我省参考对比,并从中学习、借鉴。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委员沈涧建议,“这部地方法规应突出四川特色。”

  沈涧提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包括:一,从立法角度规定四川志愿工作,在省级层面应有一个具体部门来执行;二,对志愿服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界定仍很模糊;三,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对志愿服务的指导、支持与保障存在差异,有组织机构的保障相对较好。

  如何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深入持久参与灾后重建志愿服务,如何全过程参与灾后重建志愿服务,如何构建灾后重建志愿服务体系,如何实现灾后重建志愿服务的可持续发展,团省委志愿者工作部江海部长认为,志愿工作要以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继续深化体系、项目、机制、队伍和平台建设,并努力实现有效的志愿服务。

  “尽快推进这部立法进程,一来是为灾后重建志愿服务提供法律保障;另外,也是用法律形式作保障,再借助诸如基金支持、社会捐助、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切实的帮助”,团省委志愿者工作部张静补充说。

  起草小组成员在当天上午3个钟头的讨论中,从草案的适用范围到现行框架、从主要内容到有关定义,一一作出阐释和修改。

  进程:草案5月将提请一审

  近期,起草小组将着手几件工作:重新修改、整理《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一稿;省人大、团省委将下发全省相关部门,充分征求文本意见;同时,赴省内外开展实地调研。

  “对草案文本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需要积极地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座谈、交流;其中,学者、律师的反馈意见尤为重要”,沈涧这样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