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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非定向推荐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时间:2009-05-05 来源:四川日报

  我省规范市厅级领导职务后备人选产生办法

  近日,省委组织部制定下发《非定向推荐市厅级领导职务后备人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采用不定向具体职位的方法,民主推荐正、副市厅级领导职务后备人选,并对市厅级领导职务后备人选的基本条件、基本资格、产生程序、具体数额和相应结构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据了解,正式出台制度对领导职务后备人选产生办法进行规范,这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尚属首次。

  《办法》要求,后备人选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市厅级领导职务后备人选按以下程序产生:一、组织进行民主推荐,同时进行民主测评。二、呈报单位党委(党组)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平常掌握了解的情况,集体研究提出人选建议名

  单。民主推荐中得票没有超过半数,民主测评中“优秀”得票率低于60%、“不称职”得票率高于10%的,不能作为建议人选。三、向省委组织部上报市厅级领导职务后备人选建议名单和相关材料。四、根据呈报单位党委(党组)的建议意见,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市厅级领导职务后备人选名单。

  《办法》要求,对市厅级领导职务后备人选要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组织进行一次非定向推荐市厅级领导职务后备人选工作,对市厅级领导职务后备人选名单进行调整补充。要通过岗位轮换,分配急、难、险、重工作任务,选派挂职、任职等方式,强化对市厅级领导职务后备人选的培养锻炼。

  《办法》的出台,表明我省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对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进一步提高干部培养、交流、管理、监督工作,特别是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质量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