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超常规”依法严管交通秩序行动昨日启动,对十二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昨(12)日,成都交警“超常规”依法严管交通秩序行动拉开序幕,对影响道路交通秩序、造成交通拥堵、危及交通安全的12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本报记者随行采访。 行动采用现场执法、固定电子警察抓拍与流动电子警察三者相结合的方式,截至昨日下午18时,成都市交管局在“超常规”依法严管交通秩序当天,共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450件。其中,较为突出的有机动车不按规定掉头、机动车侵走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违禁左转等行为。 进入导向车道不按所需方向行进 目击地点: 神仙树铁道路口 10:45左右,一辆车牌号为川A-23F17的银灰色面包车从成都机场路辅道进入紫瑞大道路口,与从右后方驶来的一辆车牌号为川A-QN068“幸福使者”微型轿车发生轻微擦挂,两车停在公路当中,造成一定程度的交通拥堵。 “双方同等责任,各处罚300元,并记两分。”成都市交警一分局5大队民警范宇涛向两位车主宣布了处罚决定。川A-23F17车主彭超起初显得有些疑惑:“我的车在前,他是不是应该负主要责任呢?” 范宇涛向两位车主耐心解释:“你们本来都打算直行,但却都走的是右转弯车道,进入导向车道不按所需方向行进,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同时,范宇涛还指出了两位车主的第二项交通违法行为,轻微交通事故不及时撤除事故现场,造堵罚200元。听了范宇涛的解释,两位车主没话说了。 10分钟内9辆车进入 非机动车道 目击地点: 科华中路跨二环路天桥下 作为顶格处罚的12项交通违法行为之一,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也是昨天交警执法的重点之一。 11:40左右,科华中路跨二环路天桥下,成都市交警三分局派出的流动电子警察查稽车正在“守株待兔”:车上的证眼雷达,盯着从科华中路驶向二环路方向的机动车辆。 11:43,一辆车牌号为川A-QJ708的白色面包车从机动车道驶进了右侧的非机动车道,妨碍了后方非机动车辆的正常通行。此时,证眼雷达立即启动,拍下了该面包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这辆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将被处罚100元记两分。”成都市交警三分局民警郭战告诉记者。 10分钟内,流动电子警察车就拍到了9辆机动车侵走非机动车道的违法行为。 在禁止掉头标志下掉头违法 目击地点: 府青路一段与马鞍东路交叉路口马鞍东路与府青路交叉路口面积不大,尽管信号灯处悬挂着醒目的“禁止左转”指示标志,但很多车主为了方便,纷纷选择在此左转或掉头。 12点左右,一辆车牌号为川A-SP832的丰田车从红星路方向驶入府青路一段,当走到与马鞍东路交叉的“丁”字路口时,悠哉悠哉地掉过头去,准备驶向红星路方向。当交警五分局民警马震宇上前告之其被处以150元处罚时,马丽敏女士还没回过神来。 为何禁止掉头?“即使此处没有禁止掉头的标志,掉头也是违法行为,因为路口就是人行横道。”马震宇解释。 据了解,此次成都交警“超常规”依法严管交通秩序行动,将针对12种影响交通秩序或造成交通拥堵的违法行为以及4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分阶段、分专题开展专项整治。同时,成都交警还将持续强化公交专用车道的管理,严查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