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2)日,中共四川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我省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切实把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要求部署转化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行动。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的精神实质;认真学习把握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对反腐倡廉建设作出的部署要求。 会议强调,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要紧紧围绕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要紧紧围绕深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要紧紧围绕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紧紧围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纪检监察工作。 会议强调,按照中央纪委“四个对”和省委“四个特别”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推进自身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高标准要求自我,高标准衡量自我,高标准提升自我。始终坚持政治上的高标准,做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坚持学习上的高标准,做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坚持工作上的高标准,做作风过硬、本领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坚持品行上的高标准,做公道正派、道德高尚的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 会议审议通过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欧泽高代表省纪委常委会在中共四川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