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巨峰要求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我省有农村户籍人口6700多万人,其中约1000万人在60岁以上。继实现农民“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之后,旨在实现“养老不犯愁”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我省正式启动。10月12日,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此作了全面部署。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在会上讲话。 国务院要求,今年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到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覆盖。省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了我省21个推荐试点县,名单已上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11日,《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 《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中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等。据测算,此政策将为我省有60岁以上老年居民的家庭一年至少增加600多元钱收入,相当于2008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6%。 蒋巨峰指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和农民的期盼,进行的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工作,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 是顺应农民期盼、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改革;是拉动消费、促进和谐的重要行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中央和省里的部署,结合实际,把这一惠及千万农民、造福千万农村家庭的德政工程实施好。 蒋巨峰强调,贯彻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一要坚持做到“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保基本”即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水平。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这是最基本的,今后随着国家的发展、财力的增强和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多,将逐步提高这个标准。“广覆盖”就是结合我省实际,低标准起步,通过建立具有普惠性质的基础养老金、实行缴费补贴,增强新农保吸引力,先扩大试点地区新农保覆盖面,后提高养老待遇享受标准。“有弹性”,是考虑到我省“人口多、底子薄、不平衡”的省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不高的现状,设定不同的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给农民留有选择空间。“可持续”就是制度设计应考虑各级财政要有能力支付,广大农民能够承受,缴纳的新农保基金能够实现保值增值。二要坚持农民自愿和因地制宜。要通过政策的宣传引导,让农民见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从而鼓励农民自愿参保。我省缴费标准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试点地区还可增设缴费档次。三要坚持政府加大资金投入。财政补贴是新农保制度建立的重要保障,政府对农民个人缴费的补助必须到位。四要坚持试点先行,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进。 蒋巨峰指出,各试点县(市、区)在10月底启动新农保试点是硬任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加强新老试点政策的研究,尽快实现政策合理衔接;加强政策落实力度,尽可能多地吸引农民自愿参保;加强对资金拨付和管理的监督检查,积极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经办基础管理,确保高效、便利,推动新农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省委常委、副省长魏宏要求相关市(州)和各试点县(市、区)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切实把握好政策要求,抓紧启动试点工作,加强宣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