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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要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
时间:2009-10-27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刘奇葆

编者按
  10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题为《干部管理要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的署名文章,本报今日全文转载。敬请关注。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干部管理要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认真贯彻这一要求,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干部管理工作,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是我们党管理干部的根本要求
  党要管党,关键要管好干部;从严治党,重点是严格管理干部。这是我们党在88年历程中形成的宝贵经验和优良传统。进入新的历史时期,要完成新的历史任务和执政使命,更加需要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干部管理工作中去,努力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干部支持和组织保证。
  (一)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是我们党加强干部管理的优良传统。我们党历来把干部管理作为党的建设的关键环节,高度重视对干部的严格要求。毛泽东同志反复强调,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他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就指出:治国就是治吏。邓小平同志指出:对执政党来说,党要管党,最关键的是干部问题。江泽民同志指出:从严治党,首先要治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胡锦涛同志反复强调:要把干部的管理监督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在对干部严格要求的同时,我们党十分重视关心爱护干部。在革命战争年代,就十分注重保护干部。粉碎“四人帮”后,我们党首先落实干部政策,解放了一大批受迫害的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胡锦涛同志多次强调,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基层干部。我们要继承和发扬党在干部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和优良传统,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干部管理工作。
  (二)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各级干部的政治素养、领导水平、执政能力、工作作风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年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力地推动了科学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但也有少数干部还没有完全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群众观,在发展动机、发展理念、发展方式等方面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差距。这就要求我们从干部的选拔、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引导干部形成与科学发展观相一致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取向;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干部管理制度,解决干部管理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把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着力培养一支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干部队伍。
  (三)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是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客观需要。近年来,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但仍有少数干部在思想政治、能力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干部管理工作与新形势新要求和干部队伍现状还不完全相适应。在宏观管理方面,干部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不够完善;在微观管理方面,干部管理方式方法还不够科学、工作力度还不够到位。最突出的倾向,就是对干部严格要求管理不够,主要是好人主义和庸俗关系学抬头,干部管理不同程度地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另一种情况,就是对干部关心爱护不够,主要是对干部思想出现偏差及时校正不够,行为出现差错及时纠正不够,对干部面临的实际困难及时帮助不够。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始终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切实提高干部管理工作水平。
  二、坚持“五个并重”,既满腔热情爱护干部又严格要求管理干部
  对干部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二者相互依存、互寓其中。对干部严格要求,本身就是关心爱护;对干部关心爱护,务必体现在严格要求上。当前,我们要突出抓好对干部的从严要求,但也不能忽视对干部的关心爱护,把二者辩证地统一起来,必须坚持“五个并重”。
  (一)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与崇尚实干用人导向并重。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关键在于各级干部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和锐气。做到这一点,必须鲜明地坚持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确保想干事的有机会、肯干事的有平台、干成事的有前途。少数地方和单位干部积极性低落,工作打不开局面,往往就是因为在用人导向上赏罚不明。因此,一方面要严格要求干部保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做到言必责实、行必责实、功必责实,努力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另一方面,要在选人用人上坚持公道正派、五湖四海,真正选用那些人品正、干实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在干部管理上形成干事者受关注、成事者受重用、败事者受惩罚的良好氛围。
  (二)要求干部从严律己与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并重。我们党一贯要求领导干部要为政清简、政治清明、作风清新、为官清廉,制定出台了大量党规党纪,提出了一系列严格要求。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干部原则要求多,日常管理监督少,直到干部由“小毛病”发展成了“大错误”才处理。这样既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损失,也影响了干部成长。我们要牢固树立“对干部严要求就是真关心”的观念,把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与日常管理监督结合起来,不怕得罪人、不怕担责任,发现干部的缺点错误,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即使是对违犯党纪党规的干部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适度惩罚,也是为了防微杜渐,预防干部犯大错误、犯难以挽回的错误。
  (三)加强干部思想教育与完善干部制度约束并重。加强干部管理,首要的任务就是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干部提高政治上的坚定性,提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自觉性。同时,要提高干部管理制度化水平。高度重视干部宏观政策研究和干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为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提供坚实的制度保证,下大力气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通过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形成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使少数有违纪动机的人面对强大的制度约束力,想为不敢为,欲为不能为。做到这一条,是对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四)倡导干部积极奉献与重视干部关心激励并重。要关心爱护干部,真正形成“干部奉献事业、组织关心干部”的良好局面。在“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中,许多干部在房倒屋塌、家人生死不明的情况下,舍小家顾大家,英勇顽强地投入抗震救灾,灾后继续担起了灾区重建的繁重任务。组织应该满腔热情地关心他们,让他们在艰苦的环境里感受到关怀。还应看到,越是大公无私、忘我工作的干部,越容易积劳成疾,越容易发生家庭困难,越需要组织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轻装上阵。号召干部到急难险重岗位上去建功立业,就要积极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倡导干部奋战一线、扎根基层,就要格外关心他们的待遇和晚年。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干部心无旁骛地开展工作,这也是组织对干部负责的一种表现。
  (五)给干部交任务加压力与注意干部心理关怀并重。当前,各级干部肩负的任务很重,面临的矛盾很多,干部队伍承担的工作压力普遍较大。比如一些受灾地区的干部,既遭受灾难、痛失亲人,又要肩负救灾救人、重建家园的任务,无疑承受着异常繁重的工作和心理压力,不少干部身心健康受到影响。由此启示我们,不但要给干部交任务加压力,还要加强对干部的人文关怀、情感关怀,注重干部的心理健康。特别是当干部在遭遇压力和挫折的情况下,更要注重沟通安慰,注重心理疏导。领导干部不但应当是指挥员,还应当是政工师,不但要鼓励干部顽强拼搏、奋发有为,还要注重对干部的思想工作和心理关怀,增强干部对繁重任务和压力的心理承受能力,保证干部身心健康。
  三、健全干部管理机制,落实干部管理任务
  从严管理干部,重在狠抓落实。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干部管理的部署和要求,把从严管理干部作为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不断健全干部管理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干部管理各项任务。
  (一)注重干部日常管理。从严管理干部,重点是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要加强干部经常性教育,强化对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养成教育,健全党内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干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完善干部考核方式,整合考核资源,提高考核质量,注重运用考核结果,坚持奖惩分明,加大治懒治庸力度,着力解决干部管理不严问题。要健全干部监督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干部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坚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下一级党政正职谈话、上级参加下级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上级监督、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巡视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保证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要严格干部问责追究制度,对不称职的干部及时调整,对以权谋私的干部及时查处,对失职渎职的干部及时追究,坚持权责统一、奖惩分明。
  (二)加强干部宏观管理。要深化干部分类管理改革,逐步完善符合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各自特点的分类管理体制,完善公务员制度,推进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使各类干部和人才的活力竞相迸发。要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加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东中西部地区干部交流力度,疏通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渠道,注意从基层生产一线选拔干部到党政机关工作,鼓励党政机关干部到基层工作锻炼,努力形成优秀人才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去、党政领导干部从基层和生产一线来的干部交流格局。要加强干部职数、职级管理,严格按照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切实解决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行干部职级与待遇挂钩。健全干部退出机制,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辞职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干部任期制,加大对不称职干部调整力度,切实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
  (三)重视对干部的关心爱护。要在政治上关心,把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作为检验和考察干部的主战场,及时发现和大胆使用注重实干、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要在精神上激励,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时发现和表彰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鼓舞士气、激发活力、凝聚人心。要在生活上帮助,对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干部、长期担任县、乡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要在心理上关怀,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干部疏通思想情绪,缓解心理压力,确保干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四)落实管理干部的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管理干部的职责,着力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组织、宣传和审计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抓干部管理是本职,不抓干部管理是失职,抓不好干部管理是不称职”的观念,把干部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用足够精力抓紧抓好。干部管理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关爱的作用,履行好管理干部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对所属干部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建立健全管理干部责任制,对用人失察失误、疏于管理监督,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连续或多次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干部管理部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