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起至明年三月,地震灾区因灾主要劳动力遇难、伤残的城乡特困家庭每月将领到四百五十元补助金
11月4日,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我省将采取6大措施确保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其中包括从本月起连续5个月,对灾区特困家庭每户每月发放生活补助金。今年,我省地震灾区又遭受余震、暴雨、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部分尚未搬入永久性住房的城乡居民、异地搬迁农户、因灾离乡的家庭安全温暖过冬仍是突出问题。
省委、省政府及时作出部署,要求各地按照保过冬住房、保御寒衣被、保卫生防疫、保冬春口粮和加强过冬生活必需物资应急储备“四保一储备”的要求,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为此,我省将采取6大措施——
开展冬春生活救助。各地民政部门按照缺粮时段和自救能力,制定了救助方案,对救助对象和所需救助款物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分类救助。采取政府救助、群众互助、对口帮扶、生产自救等多种形式,解决困难群众口粮问题。
实施特殊困难救助。从2009年11月起至2010年3月止,对地震灾区因灾主要劳动力遇难、伤残的城乡特困家庭,每户每月给予450元生活补助金。其中省本级每月每户300元,市、县配套150元。
筹集御寒物资。11月中下旬,在全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向受灾群众捐款和捐赠御寒物资活动。同时,各级财政安排资金,采购御寒物资,将地震重灾区困难群众、受灾困难群众、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作为御寒物资发放重点。
抓紧农房恢复重建。加快倒塌农房恢复重建进度。指导灾后社会福利机构恢复重建项目和港澳援建社会福利机构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工作,加快敬老院、福利院恢复建设进度,尽快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三孤”等纳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
搞好元旦春节慰问。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慰问困难群众活动,重点走访慰问受灾困难群众和“三孤”人员、农村五保户和城乡低保对象。
开展效能督查。对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确保各项措施和目标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