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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七论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

时间:2009-11-06 来源:四川日报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广泛凝聚党员意愿和主张,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始终保持党的旺盛生机,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的坚强团结保证各族人民的大团结。
  发展党内民主,要以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为前提。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内在要求。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各级党委既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又要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要以明确权责为重点,完善地方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健全对中央、省委以及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
  发展党内民主,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程度是衡量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尺。要认真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要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要积极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提高党员民主素养,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在广开言路中集中智慧、在民主讨论中凝聚共识。
  发展党内民主,要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是党内民主建设的基础工程。多年来,我省各级党组织发展党内基层民主的探索实践,为党内民主建设注入了生机活力,提供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要认真总结运用成功做法,探索更多新思路和新经验,创新党内基层民主的实现形式,以党内基层民主推动党内民主进程。要找准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关键点和突破点,大力推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公选”,扩大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范围,开展机关党委书记“公推直选”试点。要探索实行党员旁听制度,让普通党员了解党委决策意图和决策过程,为党员直接参与和监督党内事务创造条件。
  发展党内民主,要以强化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为保证。发展党内民主,需要制度来实现和保证。要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党内民主建设全过程,认真总结党内民主建设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及时用制度形式加以固定和推广,不断提高党内民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要适应发展的需要和实践的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制度,以改善党代表大会结构、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建立代表提案制度、深化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等为重点,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以完善选举办法、扩大直接选举范围等为重点,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以推行重大问题讨论决定、重要干部任用票决等为重点,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促进党内民主健康发展。
  发展党内民主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既要积极推进又要循序渐进,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自上而下又要自下而上,使党内民主建设有组织、有步骤地扎实推进,最大限度地凝聚全体党员的智慧和力量,激发全体党员的创造活力,为推进“两个加快”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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