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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预拨冬春生活救助金3000万元

时间:2009-11-20 来源:四川日报
  

采取多项措施帮助困难群众应对持续寒潮
  11月19日,省民政厅与省财政厅预拨中央冬春生活救助资金3000万元,用于地震灾区、高寒山区和民族地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过冬御寒物资采购,这批物资将尽快送到受助群众手中。
  为切实解决好我省汶川地震灾区、高寒山区和民族地区困难群众过冬问题,我省采取的措施具体有:
  ——抓紧做好地震灾区贫困农户住房重建工作,确保他们明年春节前搬进新居。德阳、绵阳、广元3市所辖的14个县(市、区)采取领导定点、干部包户、政策资金到位等办法,切实做好贫困农户住房重建工作。截至11月15日,德阳、绵阳、广元3市6958户贫困农户建房已竣工1795户,在建3933户,尚未开工的1230户正抓紧落实前期工作。
  ——中央财政先后下拨我省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和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11200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2000万元,共计13200万元,按每户7000元标准给予补助,用于今年以来因新灾倒塌农房的恢复重建。此项资金已下拨各市州,确保在今年1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重建任务。
  ——通过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了4万床救灾棉被,将于近期运往地震灾区、高寒山区和民族地区。
  ——优先保障“三孤”人员的御寒需要,确保在11月底前将御寒物资发放到他们手中;保证所有“三孤”人员,特别是灾区的“三孤”人员都能住进永久性住房,切实保障他们安全温暖过冬。
  ——对汶川地震灾区因灾主要劳动力遇难、伤残的城乡特困家庭给予生活救助。省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1336万元已下拨各地。各地从今年11月起至2010年3月止,每户每月给予450元生活补助金 (其中市、县配套150元),帮助特困群众购置生活设施和必备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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