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统一预算管理与省级调剂相结合 统一执行养老保险制度、政策和计发办法
省政府日前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我省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启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实行“基金统一预算管理与省级调剂相结合”的省级统筹模式,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使用效益,增强基金抵御风险能力,保证基金平稳运行。
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和完善,基本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缴费基数和比例、计发办法和统筹项目在全省范围的统一,养老保险关系也实现了全省范围内的转移,具备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条件。《方案》要求全省执行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全省统一规定企业 (含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单位,下同)及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统一规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和调整办法;统一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
《方案》要求,建立并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及省级统筹调剂制度。省下达各市(州)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具有刚性约束,并与财政预算挂钩,凡未完成的,省财政扣减其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为保证基金平稳运行,省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调剂金,对市(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及缺口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