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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首创工业节能问责制

时间:2009-12-23 来源:四川日报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决策不力,影响节能目标任务等7种情形,企业和主管部门领导及相应责任人将被问责。”近日,宜宾市经委创建了《工业节能工作问责制》,这也是全省第一个工业节能的专项问责制度。
  “2008年国家规定的万元工业增加综合能耗同比下降目标是6%,今年则已提升到8.25%。”宜宾市经委副主任徐创军表示,节能降耗的目标任务将逐年提高,建立工业节能问责制旨在“逗硬”节能降耗目标,通过明确的问责制促进工业产业在结构、技术、管理三个方面不断降低能耗,提升品质。
  据介绍,各县经商局、区工业经济局和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耗能企业是被问责的主要范围。若企业存在不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可行性评估和论证、听证、专家咨询、集体决策和报批的;在节能工作中编报虚假数据、欺骗上级和群众等7种情形,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以及主管部门干部将受到问责。
  问责将视情节轻重和损害后果大小,对问责对象给予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及建议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和免职等处理办法。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据了解,今年前三季度,宜宾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能耗375万吨标煤,万元工业增加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7%,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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