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准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必须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整体部署、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我省推进“两个加快”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我省绝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能够自觉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但也有个别领导干部把权力用来为自己谋私利,成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廉政准则》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要求和规定,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坚决杜绝通过各种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坚决杜绝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切实做到克己奉公、清正廉洁。
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这种公权力只能用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公众服务。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有关要求,坚决杜绝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切实把精力用到做好本职工作、服务人民上来。
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不仅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公平竞争原则、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而且会滋生大量腐败现象。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在这方面的禁止性规定,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同时,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从根本上预防这类问题的发生。
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一些领导干部由于不能正确对待亲情和友情,有的甚至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朋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仅自己身陷囹圄,最终也害了亲人朋友,教训十分深刻。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廉政准则》的规定,正确对待亲情和友情,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做到恋亲但不为亲属徇私情,念旧但不为故旧谋私利。要切实加强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准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或利用自己的职权影响谋取利益,发现他们有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切实做到不为情所误、不为情所累。
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的干部队伍的关键。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在这方面的规定,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对待自身的进退留转,严守纪律、胸怀大局,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和群众的选择。要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切实为党和人民选好人用好人。
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当前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廉政准则》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有关要求,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要求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四个大兴”的要求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四个特别”的要求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把感情贴在民心上,把心思用在事业上,把工作拧在求实上,把成绩记在集体上,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有明显转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