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甬祥率全国人大检查组在川开展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时强调
4月14日至20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率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组在四川进行检查。路甬祥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科技进步法重要性的认识,把自主创新作为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中心环节,积极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市场环境,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社会氛围,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更好地发挥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的支撑引领作用,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川期间,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拜会路甬祥,并介绍了四川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进自主创新等方面的情况。
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四川省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的情况汇报,在成都、乐山、阿坝、绵阳、德阳等地实地考察企业、科研院所和汶川地震灾区,并与来自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方面的代表座谈,听取科技进步法实施情况和意见建议。科技进步法颁布实施以来,四川省大力推进这部法律的贯彻落实,全社会对科技进步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断提高,鼓励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法制环境、市场环境逐步完善。通过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不断加大科技投入,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引导和支持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注重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加快创新创业人才的培育和引进,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近两年,四川还把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的工作与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等各项事业紧密结合起来,取得显著成效,积累了可贵的经验。检查组充分肯定四川省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的工作。
路甬祥强调,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工作尤为紧迫。我们要认清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认知当代科技和经济发展的规律,全面推进科技进步法的贯彻实施。要根据四川的特点、优势和需求,科学规划发展战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要运用政策和市场机制,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的作用,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要高度重视大型骨干企业的技术创新,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要加强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依法行政,切实承担起科技进步法赋予的责任。四川资源能源丰富、经济基础雄厚、科教事业发达,拥有快速振兴发展的巨大优势。相信四川人民一定能继续发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战胜困难,奋发有为,在“两个加快”的进程中,不断提高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省领导甘道明、王宇坤、李成云、张雨东出席科技进步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或陪同全国人大常委会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组在四川进行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