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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减排任务 实施区域限批

时间:2010-07-21 来源:四川日报
  

  “十一五”减排进入倒计时 环保目标责任制将斗硬
  记者从7月19日召开的全省环保工作会上获悉,为坚决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我省将斗硬环保目标责任制,除追究一把手责任外,还将对减排落后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并不得授予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县等称号。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是国家 “十一五”规划中的刚性指标。目前距“十一五”末只有不到半年时间,我省离减排目标任务和要求仍有较大距离,减排形势十分严峻。按照2009年核算,今年要完成“十一五”目标,还需削减化学需氧量7万吨以上、二氧化硫排放量15万吨。根据现在情况看,我省化学需氧量工业减排基本上已无空间,二氧化硫排放量还在大幅增加。
  据介绍,导致减排困难的主要原因在于:我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重点减排工程未能按期完成,至今还有20个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一些减排设施运行不正常,去年省政府要求整改的40家污水处理厂到现在还有23家未完成整改;要求达新标的制浆造纸企业还有9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达标排放。 “为了强力推进减排,环保部门将斗硬行政手段。”省环保厅负责人表示,“十一五”末规定任务未完成的落后地区,要实行区域限批。在接下来的时间,我省将按照国务院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加快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步伐,尚未开工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必须在今年8月31日前开工建设;对全省一些进水浓度偏低、管网不配套、运行不正常、收费不到位、中控系统未完成整改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必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继续加快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督促未达标的制浆造纸企业加快达新标的改造,对还未达标的制浆造纸企业立即停产治理,对治理无望的实施关停;加强对烧结机脱硫设施运行的监管,对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必须按期整改;规划中的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年内要全部完成,完不成的要停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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