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重灾市县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工作
“5·12”汶川特大地震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工作,明确提出“公告天下、取信于民”、“监督到县乡、覆盖到村社”等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阳光重建、廉洁重建。省纪委、省监察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指示精神,积极牵头抓好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和坚持了派驻灾区监督检查组驻点巡查、公开聘请社会监督员开展监督以及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规范、严查重处违纪违规行为等措施,确保了我省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总体规范有序,没有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在继续坚持深入推进各项监督检查措施基础上,近日,由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成11个专项督查工作组,分赴成都、绵阳、德阳、广元、雅安、阿坝等汶川特大地震重灾市(州)及县(市、区),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督查工作。各督查组走村入户、倾听民意,深入工地、现场调查,对近段时间以来省派驻灾区监督检查组发现的问题,群众来信来访和互联网上反映的问题,以及审计公告通报的问题等,逐一进行调查核实,逐一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会同省派驻市县监督检查组以及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研究细化了当前加强安居房分配使用、重建工程质量、竣工决算等方面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确保以严格的监督和严明的纪律,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决战决胜。
省纪委、省监察厅对抓好督查工作高度重视,在开展督查前,省纪委召开纪委常委(扩大)会议,对加强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工作的督查督办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欧泽高强调,当前,实现灾后恢复重建“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目标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时刻,继续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既定目标顺利实现,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工作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督查督办,坚持作风务实,督查求实,坚持深入到群众,核查到项目,切实发现和督促解决各种问题,有效指导好各级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抓紧抓实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以廉洁重建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确保灾后恢复重建“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目标的如期实现。
8月5日,省纪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各工作组督查情况汇报,研究了进一步加强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工作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