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员伤亡家庭再生育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及时送达了审议意见书。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得到了认真办理。一是省长蒋巨峰亲自批示,由省财政安排2900万元作为再生育服务工作经费,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保障能力;二是加强了政策和科普宣传力度,人口计生部门免费为再生育家庭和基层技术服务机构发放2万份宣传资料;三是加强了对技术服务人员和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再生育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截止今年7月底,灾区符合再生育政策家庭已出生婴儿242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