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记者从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获悉,截至9月底,我省已安排下达中央及省级政府性公共投资1126.76亿元,占2010年预算的65.6%。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力度,在资金安排上向民生工程倾斜、向“三农”倾斜、向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
受省政府委托,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刘捷向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报告,今年以来,我省政府公共投资重点投向六个方面:基础设施建设134.55亿元,民生及社会事业273.65亿元,节能减排及生态建设103.44亿元,产业发展引导方面146.93亿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843.44亿元,其他方面216.04亿元。
刘捷说,占比最大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中,包括上年及今年已安排中央重建基金和港澳特区政府援建等重建资金,均严格按照灾后重建基金管理办法及时下达到灾区各地及相关部门,专项用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项目建设。
据预测,我省2010年全年投入中央及省级政府性公共投资资金总额可达1815.5亿元,包括:可落实到位中央灾后重建基金585.48亿元、争取国家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中央专项基金180亿元、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19.493亿元。省政府将继续大力支持农村发展,增加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方面的投入,加大对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
我省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持续显现。据统计,截至8月底,全省全社会累计完成投资8669.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1%,拉动经济较快增长,其中,民生及社会事业投资达734.6亿元,同比增长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