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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矛盾纠纷 促进社会和谐

时间:2010-12-28 来源:四川日报
  

  省委、省政府隆重召开的全省“大调解”工作先进表彰大会,是振奋精神、激发活力、凝聚力量的盛会,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大调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对“大调解”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调解能手的亲切关怀和鼓励。我们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调解能手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第一线的“大调解”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坚持“大调解”促“大和谐”的工作思路,全面构建党政主导、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各类调解组织14.6万个,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大调解”组织网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年在成都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总结推广了我省“大调解”工作的经验。
  “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构建,推动了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调解就是执法、调解就是服务、调解就是管理”的意识,广大干部直接面对群众开展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开通了“直通车”,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到了实处。 实践证明,“大调解”调解的是矛盾,调顺的是民心,调稳的是执政根基。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对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统筹、衔接、攻坚、创新”的思路,围绕“强化党政主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衔接联动、攻坚疑难矛盾”等重点环节,进一步把“大调解”工作抓深、抓细、抓实,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全省“两个加快”,实现“十二五”宏伟目标,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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