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努力做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 (街道)、疑难纠纷不出县(市、区),矛盾纠纷不上交”,及时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稳定,为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弘扬先进,树立榜样,推广经验,推进“大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激励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同心同德、团结奋进,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等200个单位“四川省‘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孙波等600名同志“四川省‘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命名郭太平等10名同志为“四川省十大调解能手”。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按照“统筹、衔接、攻坚、创新”的总体思路,围绕“强化党政主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衔接联动、攻坚疑难矛盾”六个重点环节,全面推动“大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以人为本、全心服务的为民情怀,学习他们恪尽职责、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学习他们立足本职、为民解难的奉献精神,爬坡实干、奋发图强,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成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和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