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民政厅获悉,广元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专项价格补贴制度,对城市低保家庭实行专项价格补贴,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而降低。
近日,广元出台措施,归并已出台的天然气、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等资源性产品价格调整对城市低保家庭的价格优惠和价格补贴政策,建立专项价格补贴资金,集中兑现给城市低保家庭。初步拟定广元城区低保户2010年度补贴标准为50元/户,预计明年全年的补贴标准可达到130元/户,广元市城区将有2万余户低保户获益。广元其他区县将根据自身财力参照此标准发放。民政部门每年12月底前一次性直接补贴到城市低保家庭。
据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补贴行为,确保价格惠民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