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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7件地方性法规

时间:2011-01-15 来源:四川日报
  

  聚焦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记者1月14日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获悉,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共制定地方性法规7件,修改5件,废止5件,批准成都市地方性法规3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10件。
  去年年初确定的 《2010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列入审议计划的项目20件,审查批准成都市地方性法规8件,审查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11件。实际执行中,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需要,新增了《四川省全民健身条例修正案》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修正案》,立法计划项目实际总数为41件。
  截至2010年11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实际已执行立法项目32件,占实际总计划数的78%。全年共制定《四川省农村能源条例》、《四川省邮政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修改《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废止《四川省公证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批准成都市地方性法规3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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