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率先
3月28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全国率先建立农村住房保障体系,填补了住房保障政策在农村地区的空白。
根据“全域覆盖、基本保障、统一管理”的原则,成都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农村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所推出的保障方式,以廉租住房保障为主,分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
租赁补贴以货币直接补贴,由保障对象自主租赁市场住房。实物配租以租赁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并缴纳租金的方式提供保障。申请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在轮候期可领租赁补贴,以暂时解决住房问题。 准入家庭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家庭人均自有产权住房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家庭年收入由各区(市)县政府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确定,每两年调整一次,同时,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能超过一套当地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的30%,并根据当地房价变动自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