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巨峰在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上提出“十二五”发展目标
到去年底,我省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由2005年的43.4%提高到56%。5月17日召开的四川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到“十二五”末,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要力争达到63%,民营经济增加值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十一五”时期,四川民营经济经历了加快发展、止滑提速、高位运行的发展过程。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由2005年的3207.49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9454.97亿元。到2010年,全省民营经济缴纳税收突破千亿元大关,全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达到765.02万人,比2005年增长56.6%。会议提出,“十二五”期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速要力争达到15%左右,到2015年,占GDP比重力争达到63%。
蒋巨峰指出,“十一五”期间,我省民营经济规模扩大、贡献突出,民营企业不断壮大,呈现出加快发展的势头。但也要看到,我省民营企业数量和营业收入均只列全国第12位,我省民营企业对新兴行业涉足不深、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发展还不平衡。这既有企业自身在管理、人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有一些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政务服务不规范等原因。抓民营经济就是抓转型、抓跨越,就是抓就业、抓增收,就是抓民生、抓和谐,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富民强省的战略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考核,进一步完善鼓励扶持政策,实现民营经济发展数量、规模、结构、效益的新突破,形成“万马奔腾”的发展态势。
蒋巨峰对五方面重点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着力优化结构,转变民营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做强做大,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能放则放、能宽则宽。二要立足本地实际,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找准自身优势确定发展重点,深入研究市场,努力营造特色,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促进优势资源向优势产业集中,同时也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小规模劳动密集型公司,生产特色产品。三要加强区域协同,促进区域民营经济协调发展。加强与国家和省相关规划、政策的对接,加强区域互动,打破行政区域局限和市场分割,推动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四要以民营经济为主体,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将民营经济纳入县域经济发展规划,深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推进全民创业。五要强化开放合作,大力发展开放型民营经济。一方面通过引进外资和东部发达地区企业,利用其先进管理经验、高新技术和雄厚的资金实力,来发展壮大我们的民营企业;另一方面,我省民营企业要在大力做好本地市场的基础上,有效拓展省外甚至国外市场。
副省长黄小祥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陈次昌出席会议。省政府秘书长于伟宣读了省政府对泸州市政府、省工商局等19个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的通知。
会上,泸州市人民政府、筠连县人民政府、省非公办等单位就如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进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