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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贯彻刑法修正案(八)研讨班在川举行

时间:2011-06-13 来源:四川日报
  

  6月12日,全国法院贯彻刑法修正案(八)研讨班在成都举行,对全国各级法院贯彻《刑法修正案(八)》作专题研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参加并讲话。
  刑法修正案(八)是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条件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人心、社会矛盾化解深入推进的法治背景下通过的一部重要刑法修正案,对人民法院进一步做好刑事审判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负责同志将就《刑法修正案(八)》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作专题讲座。最高人民法院将就贯彻《刑法修正案(八)》、死缓限制减刑制度的司法适用等当前刑事审判实践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重点讲解。
  张军要求,各级法院要增强审判管理意识,特别是主管院长、庭长、审判长,都要负责任,都要想办法。要坚持办案与管理两手抓、两手硬,做到重管理、敢管理、会管理,以科学管理保质量、促效率,下大力气推进审限内结案率的落实工作,上级法院在推进自身审限内结案工作的同时,要督促、指导、促进原审法院审限内均衡结案,促进刑事审判方面审判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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