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3日)
2010年,各地、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川委发〔2009〕15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09〕29号)的要求,坚持规划引领、加快设施建设,持续治理“五乱”、塑造城乡风貌,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居民素质,扎实推进“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以下简称“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示范城镇、村庄,基本实现了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村容整洁、民风文明,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 全省广大环卫工人爱岗敬业、辛勤工作,积极维护市容市貌整洁,不断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为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全面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遂宁市等7个市、合江县等13个县(市、区)“2010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城镇”称号;授予双流县黄甲镇等100个乡(镇)、成都市龙泉驿区茶店镇龙泉湖村等1000个村“2010年度环境优美示范乡村”称号;授予李建武等300名环卫工人“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优秀环卫工人”称号。
希望获得称号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创造新的更大的成绩。各地、各部门和全省环卫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追赶跨越,持续推进和参与 “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努力创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更好地服务“两个加快”和全省“十二五”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