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强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2010年度环境优美城镇村庄命名大会精神,6月14日下午,我省召开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具体工作。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纵深开展,取得新的更大成效。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李崇禧主持会议,副省长黄彦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明确了今后五年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要求各地各部门抓紧编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到2015年,全省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535亿元,在治理工作水平、环境基础设施、城乡居民文明素质、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有进一步提升。
会议指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个不断巩固、深化、提升的过程,要继续开展“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开展动态竞争,迅速掀起比学赶超热潮,抓重点、破难点、出亮点,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更大成效。一要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建设,探索建立城市垃圾分类处理机制。二要坚持开放理念,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公路加油站改造建设,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重要节点改造任务,尽快实现整体面貌大变样。三要深入推进“五乱”治理向基层、村庄、盲点死角延伸,治理乱丢乱吐乱倒不文明不卫生行为,加强警示教育,扎实推进“七进”,“除陋习、树新风”,提升群众文明素养。四要坚持规划先导,加大城镇街道立面清理,搞好城乡绿化,引领城乡风貌建设再上新台阶。五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卫生保洁人员配备等标准体系,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立法,实现综合治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坚持落实责任,加强暗访曝光,激励和问责相结合,加大调研督导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