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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安办再次公布举报电话 发现涉及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请举报

时间:2011-06-24 来源:四川日报
  

  为有效维护食品安全,加大打击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近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再次向社会发布全省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希望广大群众凡发现有涉及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就向有关部门举报。
  各部门举报电话如下:
  省公安厅负责接受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方面的举报投诉。电话:86301255。
  省监察厅负责接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违纪违规行为方面的举报投诉。电话:12388。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接受因破坏环境而影响农产品种植、养殖方面的举报投诉。电话:12369。
  省农业厅负责接受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电话85505801。
  省商务厅负责接受生猪屠宰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市场监管方面的举报投诉。电话:12312、83226300(夜间和节假日)。
  省卫生厅负责接受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方面的举报投诉。电话:86135593、86131488(夜间和节假日)。
  省工商局负责接受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电话:12315。
  省质监局负责接受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加工方面的举报投诉。电话:12365。
  省畜牧食品局负责接受畜禽产品和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畜牧投入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电话:85583750、85580253(夜间和节假日)。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接受餐饮服务、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和保健食品生产方面的举报投诉。电话:86747315、86785160(夜间和节假日)。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接受进出口食品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电话:82998168、82998299(夜间和节假日)。
  省水产局负责接受水产品及水产投入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举报投诉。电话:87671011、87741216(夜间和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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