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我省9个交通运输重点项目 记者6月28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快推进四川交通建设跨越发展,财政部近日下达我省2011年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第一批)专项资金11.97亿元。 此次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的11.97亿元专项资金,将安排用于包括“厦门至成都国家高速公路石坝 (川黔界)至纳溪段”、“成渝环线国家高速公路乐山至雅安段”、“黑龙江阿荣旗至广西北海通道万源(陕川界)至达州(徐家坝)公路”等项目在内的我省9个交通运输重点项目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