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学期起每生每学年提至1450元 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我省藏区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将统一提高到每生每学年1450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全额安排。这是7月1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的。 为进一步加大对藏区寄宿制学生的资助力度,减轻农牧民家庭经济负担,促进藏区和谐稳定,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决定提高我省藏区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藏区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统一提高到每生每学年1450元。提高补助标准后,阿坝州、甘孜州每生每学年新增250元,木里县小学每生每学年增加95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增加700元。藏区小学和初中每名寄宿生每天平均享有5.8元的生活费补助。 为确保新的补助标准及时足额兑现,省财政厅已于近日下拨2011年秋季学期提标补助资金24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