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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党员志愿服务要有呼必应有难必帮
时间:2011-10-11 来源:四川日报

  我省城市基层将广泛开展共产党员志愿服务行动
  ■力争到2012年底,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等院校80%以上在职党员登记参加志愿服务
  ■重点围绕应急攻坚、便民利民、扶弱济困、和谐稳定等开展服务
  ■党员参加志愿服务情况将登记造册,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省委组织部近日下发 《城市基层开展共产党员志愿服务行动实施办法》,要求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等城市基层党组织广泛组织动员党员带头走出机关,走向基层、走进群众,开展志愿服务。力争到2012年底,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等院校80%以上在职党员登记参加志愿服务;城市街道社区、“两新”组织等领域在职党员和流动党员踊跃参与志愿服务。
  根据要求,广大党员要公开承诺 “有呼必应、有难必帮”,重点围绕应急攻坚、便民利民、扶弱济困、和谐稳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其中围绕应急攻坚开展志愿服务要做到在急难险重攻坚任务中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围绕便民利民开展志愿服务要坚持以改善民生服务、和谐人际关系、促进社区文明、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为重点,广泛开展社区志愿和进村入社服务;围绕扶弱济困开展志愿服务要坚持把家庭生活困难群众和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儿童作为重点对象,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和谐稳定开展志愿服务要积极参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参与引导文明风尚,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等。
  开展党员志愿者登记要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原则,各地各行业各单位结合实际统一制作《共产党员志愿者登记表》,由党员本人自愿填写,基层党组织进行登记造册,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广大党员尤其是在职在岗党员,要根据自己的意愿、年龄、特长、身体状况,向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请。各地各行业各单位党组织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本职工作特点以及党员特长,明确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动员广大党员积极开展志愿服务。
  党员参加志愿服务登记和开展活动情况要定期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并经确认后登记在册。党组织要把党员参加志愿服务情况作为党员民主评议、党性分析、评先评优、干部考察的重要依据。各级党组织要有计划地开展优秀志愿者、星级志愿者服务队、优秀共产党员服务队等评优表彰奖励。鼓励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和聘用有从事志愿者经历的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