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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推进灾区产业发展振兴是关键
时间:2011-11-03 来源:四川日报

  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解决汶川地震灾区因灾失地农民长远生计问题
  本报讯(记者 刘云云)目前我省地震灾区农房重建全部完成,绝大多数农户实现了耕有其地和至少一户一人就业,但耕地不足、产业带动力不强、就业困难等问题依然存在。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解决汶川地震灾区因灾失地农民长远生计问题的通知》,要求灾区有关市州县及省直相关部门扎实推进灾区产业发展振兴,切实保障因灾失地农民有地可种,解决好其就业和长远生计。
  我省地震灾区多位于山区,耕地后备资源缺乏,尽管绝大多数农民调剂到了耕地,但还有极少数农民无地可种。通知要求想方设法挖掘耕地后备资源,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加强配套设施建设,为因灾失地农民生产生活创造条件。极重灾区特别是二次受灾地区土地复垦整理难度大,要给予省级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倾斜和经费支持。因灾失地农民林地调整须依法通过有偿方式实现自愿调整,林地调剂时应将地上林木一并划转。
  灾区产业发展振兴是解决因灾失地农民长远生计的关键。通知指出,灾区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和项目整合力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和机耕便民道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灾区农业产业发展,在全省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中对灾区给予倾斜,促进当地粮油产业稳定发展,推动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灾区林业经济,各地要加大扶持力度,调整产业结构,培育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果、森林蔬菜等林产业,积极发展林业经济作物。实施灾区畜牧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促进畜牧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特色畜牧业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
  推进灾区生产经营方式转变。通知指出,要支持专业大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企业和个人租赁灾区土地,规模发展种养业,引导和扶持重灾区农民结合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着力帮助因灾失地农民就业。通知强调,各地要创新培训方式,结合重点项目、大型企业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围绕灾区优势特色产业并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各类培训。就业扶持上,将因灾失地农民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继续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因灾失地农民实施托底安置,加大对其自主创业的扶持。积极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吸纳因灾失地农民就业。
  继续实施因灾失地农民帮扶政策。通知强调,要建立完善覆盖灾区因灾失地农民的医保、低保、救济等帮扶政策措施。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支持灾区推进农村特别是贫困村产业发展。灾区要积极争取和促进对口支援省(市)建立对口帮扶的长效机制,促进地震灾区发展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