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江沱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试行数月 本报讯(记者 刘宇男)我省于去年9月起试行岷江沱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出境断面水质超标程度大于入境断面的地区,按超标倍数实行资金扣缴。记者2月27日从省环保厅获悉,根据去年的监测结果,6个地方将为岷江、沱江的水质超标“埋单”1118万元。 去年4月起,省环保厅对岷江沱江进行水质超标断面模拟扣缴,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资金扣缴由按水质超标类别计算调整为按超标倍数计算,并根据断面水质短期改善难度大的实情和当地政府的申请,对极个别断面适当降低了水质考核目标,使扣缴制度科学、公平且具有操作性。 去年9月至12月,省环保厅组织开展对岷江、沱江流域32个断面的水质监测,其中24个考核断面。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监测结果,7个断面将实行超标资金扣缴,占考核断面的29.2%;6个地方将被扣缴水质超标资金,共扣缴1118万元。 “将经济手段用于环境监管,激发各级政府治理水环境污染的内在动力,作用初步显现。”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制度将来还可能在嘉陵江等流域实施。 省本级试行岷江沱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已带动各市州响应,部分市州已着手实行跨县(区)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2月1日起,成都在市内执行主要河道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凡是监测发现河道断面水质超标的区(市)县,将根据其河道级别和污染浓度,按20万元到50万元不等的基数实施污染缴费。自贡、乐山、德阳、内江等地也在研究出台水质超标资金扣缴相关政策。 据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测算,根据我省现有环境监测数据和省市已出台的政策,如成都、自贡等市州也实行跨县(区)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全省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额度按年度计算可达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