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答:大学生、农民工等均可申请保障房,全省逾一成城镇困难家庭已住进保障房 连线 网友“愿月南归”在四川日报网的论坛上提问:“大学生刚毕业出来,到底可不可以申请公租房,有没有确切的规定?”这一问题,道出了众多刚毕业大学生的心声。 记者带着这一问题,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杨洪波,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市政协副主席李铀。 □川报集团特派记者 张守帅 王欢 大学生、农民工均可申请保障房 全国人大代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杨洪波说,我省规划的保障房体系,是以廉租房为基础、以公租房为主导、以经适房和限价房为补充。“数量占比最大的公租房,就是针对符合常住人口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大学毕业生、近期没有购买能力的城镇居民,是一种过渡房。” 杨洪波说,我省各市州都把保障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推。包括灾后恢复重建为群众提供的安居房在内,我省已经实现160多万户城镇困难家庭住进保障房,覆盖面达到了全省城镇居民的1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2011年,国家向四川下达35.24万套保障房的任务,是2010年的1.76倍,要求当年竣工15万套。截至去年底,实现开工39.18万套,竣工16.2万套,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今年国家下达四川的任务是28万套,加上去年开工尚未竣工的工程,今年建设任务为历年最重,在6月底前,今年任务将保证全部开工。 “预计到‘十二五’末,我省保障房对城镇人口的覆盖面将达到20%,基本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难题。”杨洪波说,他正向全国人大提出建议,请求国家加大对保障房建设的支持力度,以确保未来几年投入的可持续性。 杜绝保障房分配不公 按照规定,我省保障房的租金价格低于市场价格20%—40%。这对于包括大学毕业生在内的“夹心层”来说,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市政协副主席李铀说,网上经常议论的保障房分配不公问题,这也是相关部门最头痛的问题。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居民收入难认定。”他认为,我国公民信息系统刚刚起步,尤其是公安、房产、税务等部门的信息系统未全面联网,国家对公民个人和家庭的经济状况认定很难,对资格造假检审能力不足,因而常有“豪车入住”、转租转售等现象,引起公众批评。 去年修建的保障房,将在今年迎来供应高峰。目前保障房分配广泛使用“三审两公示”制度,即:对申请保障房的居民,分别在其所在的社区、街道办事处、县(区)进行三次审查,范围由小至大,审查过后,还分别在社区和街道办进行公示,接受知情群众监督。 李铀建议,“从技术手段,将住房保障、房产、民政、公安、车管、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信息系统联网,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查系统,直接查看申请家庭的存款账户、股市账户、纳税记录、房产登记、公积金缴纳等情况,从而真实了解申请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提供申请保障性住房所必需的核查报告。” 他还建议,在保障房准入审核制度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吸纳社会公众参与。 清退故意占用仍较难 我省鼓励大型用工企业和园区,在务工人员相对比较多的地方修建保障房,并给予了相应的政策支持。企业和园区修建的公租房,占到总量的三成。 公租房,定位于“过渡房”,意味着承租群体在经济状况发生转变、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后,应及时退出。 李铀说,对故意占用者如何清退是一个难题,一般的办法是“劝退”,但由于执行力有限,效果都不理想。 他建议,探索设立保障性住房督查机构,或授权委托相应社会组织,专门负责对入住者的核查和退出事宜,包括协助履行相应的行政和司法程序。 “从根本上解决保障房的各种问题,还是要靠法制手段。”杨洪波说,保障房体系建设,缺乏法律支撑,目前推动工作只有靠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退出”问题只是法制建设滞后的一种表现,而要长期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完整的保障性住房法律法规。 (本报北京3月7日电)